关于景点周边违停车辆予以拖移的通告
为扎实抓牢夏季交通安全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整治景点周边交通秩序,全力营造文明、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自2024年7月9日起,风景区交警大队将对辖区南北饮泉、药泉山旅游景点违停车辆进行处罚、拖移。现将对违法停车行为实施拖移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南北饮泉进出口道路两侧绿化带及禁止停车路段,禁止一切社会车辆停放。
二、药泉山东门、二龙泉路两侧绿化带及禁止停车路段,禁止一切社会车辆停放。
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将一律予以拖移处理,并给予相应处罚。请广大车主自觉纠正车辆乱停乱放的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将车辆规范有序停放在景点停车场内。
特此通告
五大连池风景区交警大队
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