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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5月25日所在周设定为黑龙江省黑土地保护周
2021-12-24 09:13:57 来源:东北网  作者:

  东北网12月23日讯(记者 王亮) 23日下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黑龙江省黑土地保护利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记者从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获悉,每年5月25日所在周设定为黑龙江省黑土地保护周。

  据了解,条例共8章68条,分为总则、保护利用规划、保护与修复、建设与利用、监测与评价、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条例完善了黑土地保护利用的原则和机制,设立黑土地保护周,建立违法行为发现机制,强化保护利用责任机制,建立投入机制,强化质量评价机制,建立奖惩机制。

  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黑土地保护激励机制,通过实施项目、保护试点和发放补贴资金等扶持政策,提高黑土地所有权人、承包权人、经营权人和有关管理单位保护黑土地的积极性。未尽到黑土地保护责任的,可以不予发放相关补贴资金;对于未尽到耕地保护责任的,可以将相关补贴资金交由有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耕地保护支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发布会上,省自然资源厅一级巡视员张恒芳表示,条例的颁布实施,贵在执行、重在落实。全面贯彻实施条例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因此,自然资源部门在条例贯彻实施中要依法依规明确定位,将条例规定的制度、措施真正落实到工作的各个环节。下一步,自然资源部门将按照条例有关规定,会同相关部门,抓紧研究制定我省黑土地调查监测评价的有关规程、规范和标准,为摸清全省黑土地“家底”做好有关准备。

  条例第七条规定,农业农村部门重点负责耕地的质量保护,并且在多个条款当中赋予了农业农村部门从保护利用规划的编制,到具体的耕地保护措施等一系列职能。农业农村部门将采取哪些具体措施落实好条例赋予的这些职能?

  省农业农村厅一级巡视员李连瑞表示,根据条例确定的部门职责,农业农村部门主要负责黑土地当中耕地的质量保护。到2025年,黑土地保护技术在永久基本农田和划定的“两区”实现全覆盖。通过土壤改良、地力培肥和治理修复,有效遏制黑土地退化,持续提升黑土耕地质量,改善黑土区生态环境。下一步,全省在黑土地保护利用方面,要重点实施黑土地保护数量管控、水土保持、田间配套、地力提升、生态保护和监测信息等“六大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