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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多地发布公告
2021-11-29 14:57:42 来源:东北网-龙视新闻联播公众号  作者:

  大庆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公告

  [2021年第19号]

  鉴于我省当前疫情形势,按照防疫工作部署,为严防输入,坚决阻断疫情传播,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请广大市民非必要不离庆,进出我市人员必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全市各火车站、汽车站、机场、高速公路口等检查站,继续严格执行查验双码、严格测温、规范佩戴口罩和“落地即检”。

  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预检分诊、防院感等制度,增强“哨点”敏感性,对就诊者查验双码、严格测温、规范佩戴口罩,加强门急诊患者、住院患者流行病学史问诊。零售药店严格执行实名登记和“沃”填报等制度。

  三、各级各类学校严格执行封闭管理规定,外来车辆及人员禁止入内,教职员工及学生非必要不离庆,严格执行返回报备及核酸检测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四、商超、景区、网吧、健身房、宾馆、饭店、影剧院、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严格执行验码、测温、戴口罩、限流、通风换气、环境消杀等各项防控措施。

  五、广大市民要切实提高自我防范意识,自觉坚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勤洗手、常通风、戴口罩、不聚集、用公筷、分餐制。主动接种第一针、第二针和加强针新冠疫苗,加快构筑全民免疫屏障。

  六、各级党员干部要带头执行防疫政策,各级防疫工作者要坚守岗位,坚决守住省市县界,守住不传播扩散底线。

  大庆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1月28日

  牡丹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33号)

  近日,国内多地散发疫情形成叠加,疫情形势再次严峻。为进一步阻断疫情传播,扎实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疫情防控工作,共同守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请广大市民坚持非必要不离牡,确需离牡的提前向所在社区和单位双报备。自2021年11月28日24时起离、抵(返)牡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抵(返)牡人员如无检测报告,需进行落地核酸检测。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要带头执行防控政策。

  二、所有抵(返)牡人员要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屯)和单位报备。凡是有14天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要积极配合进行疫情排查、核酸检测、隔离医学观察等疫情防控措施。对故意隐瞒旅居史、暴露史、接触史,不主动报告疫区行程的,一经排查出将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造成疫情传播后果的,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三、商场超市、宾馆饭店、洗浴场所、企事业单位等人员密集场所,要严格执行“扫码、测温、戴口罩”,加强内部管理并规范落实清洁消毒、通风换气和个人防护等各项防疫措施。各类商超不得经营无“黑龙江冷链”追溯码的进口冷链食品。广大市民要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做好扫码、测温、戴口罩等防控要求,切勿购买不合格或无“黑龙江冷链”追溯码的进口冷链食品,避免以生吃、半生吃等方式直接食用冷链食品。

  四、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勿自行服药,需佩戴口罩尽快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排查和就诊,就诊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告知旅居史、接触史。

  五、对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规定,拒不配合落实防控措施,以及从事聚众滋事、囤积居奇、制假售假、造谣传谣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有关部门将依法从严惩处。

  目前,国内部分地区零星散发疫情的接连发生,再次提示我们疫情防控措施时刻不能放松。广大市民群众要切实提高自我防范意识,自觉坚持良好卫生习惯,勤洗手、常通风、戴口罩、不聚集、用公筷、分餐制,积极接种疫苗。让我们共同携手、团结一心,为赢得我市抗疫全面胜利而共同努力!

  牡丹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11月28日

  双鸭山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告

  (2021第30号)

  根据当前国内、省内疫情形势,为扎实做好“外防输入”工作,有效应对疫情传播风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凡11月11日以来上海市、苏州市、杭州市、徐州市,11月14日以来内蒙古满洲里市,11月24日以来齐齐哈尔讷河市抵(返)双人员(视疫情变化动态调整),与病例活动轨迹有交集人员,有过其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屯)、工作单位、居住的宾馆报备,并配合执行疫情排查、核酸检测、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

  二、即日起,抵(返)我市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的落地即检,结果未出之前不得自由流动。火车站、客运站、公路卡口严格查验核酸阴性报告,落实扫两码(身份证)测温、戴口罩等防疫措施。

  三、广大市民非必要不离双、不出省、不出境,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省份或涉疫重点地区。确需前往的,做好个人防护,返双后及时向所在社区(村屯)、单位报备,并配合落实有关疫情防控措施。

  四、景区景点、宾馆、酒店、影剧院、商超、图书馆、博物馆、农贸市场、“九小场所”等严格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严格执行验码、测温、戴口罩等防疫措施,违反规定的予以停业整顿。

  五、各级医疗机构封闭管理,禁止探视。个体诊所私自接收发热患者的,一经发现予以停业整顿。药店严格执行购买“退烧止咳类药物”实名登记制度。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发现可疑症状患者要立即采取留观隔离措施,第一时间向属地疾控机构报告,严禁患者私自离开。违反规定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六、社会福利机构、养老服务机构、精神卫生机构及公安司法行政监所等实行全封闭管理,停止探视活动。各宗教场所暂停集体宗教活动。学校、幼儿园采取封闭管理,禁止外来人员进入,倡导学生减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降低传播风险。

  七、暂停举办50人以上的大型会议、活动、论坛、培训、演出、展销、促销等人群聚集性活动,确需举行的要严格报批,未经审批举办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八、红事缓办、白事简办,不参加或组织超过10人的聚餐、聚会等活动。各类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控制用餐人数,不得超过店内容量的70%,大厅就餐人员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50%。

  九、严禁聚众赌博、非法宗教、未经批准的各类营销类培训、封建迷信等聚集性活动。农村集市、综合服务站、食杂店等减少人员聚集,严格落实“三件宝”、消杀、通风等措施。“农村地区六类人员”实行登记备案、建立台账、专人管理,进村后实施14天健康监测。

  十、各类重点人群要定期主动配合进行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未按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的人员一律不得上岗。对不按要求组织从业人员进行核酸检测的经营场所,依法依规停业整顿。

  十一、请符合接种条件的市民自觉主动接种第一针、第二针和加强针疫苗。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接种加强针。未接种新冠疫苗的居民要避免前往密闭性场所或参加聚集性活动。

  广大市民要充分认识到疫情防控是全社会的责任,是公民应履行的法律义务,不履行法律规定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双鸭山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1月28日

  七台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疫情风险提示

  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坚决守住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现对广大市民提出如下建议:

  一、近期有内蒙古满洲里市;上海市浦东新区、青浦区;辽宁大连庄河市、甘井子区、金普新区;云南德宏州瑞丽市等地旅居史,特别是到过上述中风险地区及与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行踪轨迹有过交集,或接触过上述地区相关人员的市民,要密切关注上述地区疫情并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屯)报告并拨打居住地辖区疾控中心电话报备相关情况,按照要求执行相关防控措施。

  二、请市民如非必要,近期不要前往上述地区。如必须前往,请务必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屯)、单位报备,并做好个人防护。从上述地区返回人员,要按照属地相关防控措施执行。

  三、广大市民要提高防病意识,继续保持科学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人员密集场所)、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并自觉做到少聚餐、少聚会、少聚集。注意冷冻(藏)食品安全,不食用野生动物,食物要烧熟煮透,提倡用公筷。

  四、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可疑症状,要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基础上,及时就近到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诊时请主动详细告知医生旅行史、接触史,以便于及时排查。

  五、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能够有效降低感染率、住院率、重症率和病死率,是预防新冠肺炎的有效措施,更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我市现已全面启动3-11岁人群新冠疫苗接种工作,请没有接种疫苗的适龄人群、没有完成全程接种的人群、满六个月需要接种加强针的人群,尽快到辖区新冠疫苗接种点咨询接种,共同构建抗击新冠病毒免疫屏障。

  七台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11月28日

  伊春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第182号通告

  11月28日8时20分,讷河市主动对省外返回人员核酸检测时发现1例核酸检测阳性人员,闭环转运至齐齐哈尔市定点医院进一步诊断。经专家组依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修订版)》结合流行病学调查、临床、影像学表现和实验室核酸检测结果,综合研判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无症状感染者。为慎终如始抓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现通告如下:

  一、对11月24日以来全市范围内具有齐齐哈尔市旅居史、接触史人员进行全面排查:

  (一)从齐齐哈尔市进入我市人员;

  (二)到过或途经齐齐哈尔市的伊春籍人员;

  (三)与齐齐哈尔市公开发布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有过密切接触的人员。

  各县(市)区指挥部通过交通入口排查、“两站一场”排查、“大数据+网格化”排查、群众有奖举报等多种渠道开展排查工作。

  二、对排查出的来自齐齐哈尔市抵返人员,严格按疫情防控要求落实管控措施。

  三、涉疫地区抵返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向社区报告,对隐瞒旅居史情况造成疫情输入的人员,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四、广大市民如非必要,近期不要前往齐齐哈尔市,如必须前往,要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屯、林场所)、单位报备,并做好个人防护。从齐齐哈尔市返回后,要按照属地相关防控措施执行。

  五、广大市民要提高个人防护意识,养成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习惯;不扎堆、不聚集、不聚会,倡导健康生活方式。用餐时,要选择安全放心原料,生熟食材分开存放,不吃生冷食物。居民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佩戴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广大市民要适时关注齐齐哈尔市官方网站公开发布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轨迹信息,个人11月24日以来有过齐齐哈尔市旅居史、接触史的,要主动向属地指挥部和疾控中心报告。

  各县(市)、区指挥部联系方式:

  伊美区:0458—3607728

  友好区:0458—3298188

  乌翠区:0458—3688345

  金林区:0458—3738444

  铁力市:0458—2285523

  汤旺县:0458—3537215

  嘉荫县:0458—2622509

  丰林县:0458—3583787

  南岔县:0458—3477380

  大箐山县:0458—3436105

  伊春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11月28日

  鹤岗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告

  (2021)第11号

  根据当前国内、省內疫情形势,为持续巩固我市疫情防控成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凡11月11日以来上海市,11月13日以来内蒙古满洲里市,11月19日以夹苏州市、杭州市,11月21日以来徐州市,11月24日以来齐齐哈尔市、讷河市返鹤人员,或与以上城市病例活动轨迹有交集人员,请立即与所在社区(村屯)、单位报备,进行核酸检测,并执行相关防控措施。

  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岀入我市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无报告的一律落地即检。鹤岗火车站、客运站、公路卡口严格查验核酸阴性报告,落实扫两码(身份证)、测温、戴口罩等防疫措施。

  三、暂停举办50人以上的人型会议、活动、论坛、培训、演出、展销、促销等人群聚集性活动,确须举办的须报属地指挥部审批,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要求,产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要求。

  四、白事简办,红事缓办;各类餐饮机构暂停承办各类婚丧喜事等大型包桌活动;餐饮机构每间每桌就餐人数控制在10人以下。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管,如违反规定严肃查处。

  五、严禁组织聚众赌博、非法宗教活动、未经批准的各种营销类培训活动、铁建迷信等聚集性活动。对农村集市、综合服务站、食杂店等场所要加强管理,尽可能减少人员聚集。督促商家进行日常消杀、通风,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等防控措旌。

  六、各类宗教场所暂停对外开放,暂停集体宗教活动。福利机构、养老机构、精神卫生机构、康养院等实行全封闭管理,禁止人员进出。养老机构暂停接收新入住老年人,停止探视活动。看守所实行全封闭管理,暂停直接接触的家属探视。

  七、农村地区举办30人以上聚集性活动的,须提前向村委会提岀申请,报所在地乡镇政府批准,所有参加人员必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对获批举办的聚集性活动,乡镇政府要派出卫生防疫人员进行现场指导、实名制登记,对活动全程视频留存。

  八、全市各类重点场所、公共场所要加强管控,严格执行扫两码、严验码、戴口罩、测依温等防疫措施,如不严格执行,将予以停业整顿。

  九、旅游景区景点实行限流、预约、错峰,严格落实防疫措施,暂不接待有疫情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公共交通工具隈流运行,司乘人员要全程佩戴口罩。

  十、请广大市民坚持"非必要不离鹤”,不去中高风险地区,确须出行的,往(返)前要向所在社区(村屯)和单位报备。公职人员要带头作表率。对农村地区返乡人员、外来人员实行登记、备案、建立台账、专人管理,进村后实施14天健康监测。

  十一、广大居民要切实提高自我防护意识,自觉坚持良好卫生习惯。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或丧失、鼻塞、流涕、咽痛、结鹿炎、肌痛、腹泻等新冠肺炎十类症状,请勿自行服药治疗,要主动配合防疫工作要求,自觉全程佩戴口罩,步行或乘私家车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医。

  十二、符合新冠疫苗第一针、第二针和加强针接种条件、无禁忌症的居民,要积极响应号召,做到应接尽接,共筑免疫安全屏障。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接种加强针。未接种新冠疫苗的居民要避免前往密闭性场所或参加聚集性活动。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有管控措施与此不符的,一律以本公告为准。

  鹤岗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11月28日